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各方都要求尽快改革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女职工多的企业因生育费用负担重,而相对增加人工成本,导致企业不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2)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愿意录用女职工,造成妇女就业困难。在下岗人员中,女职工占多数。
(3)企业的经营效果直接影响生育妇女是否享受法定待遇。部分破产、兼并、停产等企业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不到保障。
(4)单位负担生育费用的办法,不利于国家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1988年以来,各地相继开展了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探索。对保障女职工权益、促进妇女就业、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