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或者在保险期满后,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称为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可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责任。一般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合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遇非本意、外来的、突然的事故,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按损失形式可分为三类:一是残废和死亡保险;二是医疗费保险;三是收入损失保险。 商业人身保险的作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1.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生产和工作。 2.有助于家庭经济的计划安排。从而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子女的抚养费用亦有着落,使被保险人安居乐业,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