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结算中心单位职能
1.全面负责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基础数据清理工作;负责“金保工程”资金的预算和所需资金收支管理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的软硬件设备、技术应用与开发传输;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统一申报核定工作;负责协调与财政、地税、审计、银行、邮局等机构的社会保险有关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核定与各险种财务、各险种待遇支付的申报与季、月结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应收数的产生和实收信息录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稽核、统计、信息等业务工作;负责本中心职责范围内有关业务的培训工作;办理上级委托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2.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组织实施,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和各项费用的收缴,并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管理。
3. 负责经办村主职干部参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