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不给赔付的情况包括: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经输血、经职业关系或经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除外);
10.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一般来说,重疾险不予赔付的情况会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有详细说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查阅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