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险,恰好都在医疗险产品的保障责任范围内的话,是都可以进行报销的,但不能重复进行报销。
一般是在第一家保险公司赔付以后,第二家保险公司只会对第一家保险公司未赔付且认定合理的花销进行赔付,而最终两家保险公司赔付总额不会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金额。报销医疗险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算单原件等资料,而保险公司都会保留原件,所以在向第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后,如果还要继续向第二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那么需要向第一家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让其在索赔的资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制作理赔分割单。
并且保险公司都会按要求只能报销超过免赔额的部分,也只能报销实际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所以最好不要买同类型的医疗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