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也可以自行至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委托转移。转移成功后,将本人的公积金账号告知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由新单位办理转入、启封和汇缴手续。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委托转移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受本人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