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泰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长期保障至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障40种重大疾病、10种特定疾病及由意外或疾病导致的身故或高度残疾
百年康泰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类型:疾病保障。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高度残疾或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事故之一时,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但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