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车险为例,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的包括:
1、车内物品爆炸,如果车内物品不明原因爆炸或者自燃,通常也不在日常车险的理赔范围内。
2、汽车爆胎出事故合同规定免责很多车主投保时认为,汽车爆胎出现意外应该在主险的理赔范围。
3、报案超过时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这也是免责原因。
4、意外受伤致病身故可获部分赔偿金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意外伤害类险,因为意外受伤引发了疾病,最终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他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很有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问题出在死亡条件和保险合同条约不符合。
5、撞到自家人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很多车险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表示“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都不予理赔”,“本车”这个词就是指自己的车。
6、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7、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汽车经改装,添加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
8、部分零件被偷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