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广东其实有个社保新规,已经开始实施了。其他省市大概率也会陆续跟进。
这个新规定叫做《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像以下这8种情况,以后一律会按骗保,来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最好仔细看一下,来避开这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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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重要,也是和大多数人有关系的是第一条:如果虚构劳动关系,获得参保资格,并且骗取了社保待遇的,一旦被发现,是可以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的。
什么意思呢我给大家翻译一下:
在以前,很多人从单位离职后,为了不让社保断交,就会选择找个第三方公司去挂靠代缴。
除了自己要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之外呢,还要向挂靠公司缴纳一笔挂靠费。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我们跟单位是没有劳动关系的。而没有劳动关系,却享受了相关的福利,像失业金、生育金等待遇,那这,就属于骗保。
现在新规出来后啊,这找第三方挂靠社保的路子,以后不仅行不通,要是申领了社保待遇,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