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两全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一定时期之后被保险人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如为子女投保子女教育保险,可以使子女在读大学时有一笔教育基金。生存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于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生存保险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除了一般的定期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险外,其主要类型是年金保险。生存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于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原始的生存保险因为被保人一旦身故,保费就算白交给保险公司了,导致投保顾虑,所以衍生出了很多险种。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