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申报领取需要申领人携带《通知书》、当地职工劳动手册或流动人员劳动手册、在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城镇户籍的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失业证》到相应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即可。
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的人若是当地的,则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反之则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