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具有强制性。
2、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给工地或附近地区的第三者造成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等,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规定给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和因此支付的诉讼费用。
3、建筑工人意外保险:主要包括团体性质的建工险和个人性质的高危意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