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风险合同指的是承保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
综合风险合同是根据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方式的不同来进行分类的其中一种保险合同。除了综合风险合同外,还有单一风险合同和一切险合同。
其中单一风险合同指的就是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只对承保的那一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一切险合同则是指保险人承保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风险以外的一切风险,也就是说,它主要是以责任免除条款来确定其不承保的风险,没有列入责任免除条款中的风险就属于保险人承保的范围,所以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仍然是有限制的。
而综合风险合同必须把承保的风险责任一一列举出来,并且只要损失是由于所承保的风险造成的,保险人就必须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