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有哪些?这是南京的每一个市民都非常关注的话题,下文就为大家介绍医保待遇的具体情况。
(1)普通门诊。
(2)门诊严重疾病。”居民”包括三种主要门诊疾病: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仅放疗和化疗,通常持续6个月)、严重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包括腹膜透析)和肾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学生儿童”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共六种门诊大病。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需携带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医保办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审批表》,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3)住院。
(4)意外伤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凭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零星报销。
(5)住院医疗费补助。
(6)生育。符合生育规定的参保居民,应凭“南京市民卡”、结婚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先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就诊时须出示“南京市民卡”,发生的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
(7)基金的最高付款限额与个人付款的年份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