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什么
1、投保年龄:出生28日-60周岁
2、保障期限:30年
3、缴费期限:5/10/15年
4、生存金: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开始至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含),被保险人生存给付30%基本保额。
5、特别生存金:
(1)缴费期限为5年,第5/6个保单周年日每年给付50%年交保费。
(2)缴费期限为10年,第5/6/7/8个保单周年日每年给付50%年交保费。
(3)缴费期限为15年,第5/6/7/8/9/10个保单周年日给付50%年交保费。
(4)满期金:100%已交保费
(5)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二者取最大赔付。
二、不保什么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