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缴付 保险费是建立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是投保人应履行的基本任务,也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人身保险保险货的缴付有趸缴和分期缴付两种,趸缴是指投保人在投保订约时一次将全部保费缴付完毕,以后又再缴付。分次缴付是投保人在投保时只缴付第一次所需的保费,以后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每隔一定周期缴付一次均衡保费。缴费周期有年、月、半年或季等。根据缴费周期,保费的缴付有年缴、月缴、季缴或半年缴等。 由缴费期与保险期的关系又可将分次缴付分为满期缴和限期缴两种。前者的缴费期与保险期相同,投保人从第一次缴付后,一直要缴到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为止。后者的缴费期短于保险期,投保人只在保险期限的前一阶段分期缴费,如30岁者投保终身寿险,缴费至60岁。 人身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一般采用分期缴费方式,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对缴费的方式以及因缴费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都要作出专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