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提供资料
(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继续缴费,生育后1年内办理):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该证用人单位持有);
2、广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请审核表1式2份(网上下载);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本市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4、《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无可不提供;
6、《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男配偶假期工资:
1、《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