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了解,此次文件重点强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此次《意见》显示,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从村医收入待遇、养老、执业资质等方面入手。
根据《意见》内容,整理如下:
(1)落实村医补助、养老、待遇
自一体化以来,养老待遇等问题便是乡村医生期盼解决的难题,每年两会上交的不计其数提案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此次文件表示:
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每5年动态调整卫生院人员编制
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
(3)完善村级医疗人才激励,“乡聘村用”
当前村医队伍现状是付出的越多回报的越少,一句“劳无所得”形容毫不过分。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强调:
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称晋升和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按照政策合理核定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加强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在区域卫生编制总量内统一配备各类卫生人才,强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实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
(4)村医向执业(助理)转化,实施全科转岗
关于村医执业方面,《意见》显示:
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这一举措体现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加注重“质量”,而未来利好政策必将是持“证”村医先人一步享受,“优胜劣汰”生存圈也在加速形成。
(5)多点执业,村诊所开办放开
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6)鼓励定向培养本土乡村医生
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
卫生院须配备公卫人才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也就是说,基层医务人员将无需公卫和诊疗两手抓,而基层“重公卫轻诊疗”的现象或将扭转。
(7)发放住房补助,解决子女就业教育问题
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鼓励地方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发放住房补助,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
综上,不难发现我国乡村振兴发展格局基调已定,意味着基层医疗将面临新一轮的改革,同时村医队伍换血速度也会将不断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