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可区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①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暂时无力缴纳生育保险费,应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缓交生育保险费的申请,经社会保险机构调查核准后,允许缓交。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不高,而且基金提取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没有考虑留有积累,所以企业应尽量按期缴纳,非万不得已不要提出缓交申请,社会保险机构也应从严调查核准,以免影响生育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②企业无理不按期缴纳或拒缴生育保险费,对此,社会保险机构除应采取适当方式限期缴纳外,还应对逾期不缴纳的企业采取处罚措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这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