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定期2012版保险责任是:
1.40种重疾,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并经过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则可赔已交保费;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过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则可赔基本保额;但如果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则没有180天的限制,可赔基本保额;
2.10种特定疾病,等待期180天,可赔20%基本保额,但如果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则没有180天的限制;
3.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为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则可赔已交保费,保障终止;若被保险人因为前述以外的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则可赔基本保额;
4.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为疾病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保障终止;若被保险人因为前述以外的情形导致身故,则可赔基本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