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空浏览了一些保险代理人及被保险人的家人,为被保险人代替签名,造成保险公司不赔的严重后果,心里确有震撼,想想自己才出道做保险时,也曾因保单出错更换,上司交授“描红”法。想想后果心有余悸啊
其实,各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仍就继续演绎着“代签”的“杰作”,为了业务,有的甚至不择手段,领导也默认,这也是各保险公司为业务选代理人“逮着老鼠就是好猫”原则的恶果。代理人素质良莠不齐。也就避免不了这种事情的发生。
草木之人,改变不了大环境,自有严于律己,自己不为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