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审批程序:1.用人单位填写干人退(离)休申请章;2.报送主管部门审章;3.干部退(离)休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审批[即按深办(1993)54号后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退(离)职费;4.工人送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处审批;5.驻深企业的职主管部门审批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
二.需具备材料:1.退(离)休、退职申请表一式二寸相片1张;2.档案调入深圳市的调令正身份证复印件;3.职务任命审批称资格证、职务职称任聘书;4.参加社会保险的电脑卡和打印缴交保险金的情况表;以上资料要求单位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三.审批后程序:1.符合条件的:登记、编号、核定退(离)休入电脑;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2.每月25日之位可取回退(离)休、退职申请表等材料;3.退(离)休退职费从批准的次月5日后转到退(离)休、退职人员的个人银行帐部分转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