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享福产品组合需要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60周岁或88周岁才可进行返还。
尊享福产品组合可选附加国寿附加尊享福两全保险,其提供了满期保险金保障,可保被保险人若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且保障期间未发生主险约定的重疾大病,则保险公司可进行返还,可返还的金额为主险和本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但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发生了主险合同约定的重疾大病,则本附加险终止。
国寿附加尊享福两全保险关于保障期限的规定为:
1.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小于18周岁,则本附加合同的满期年龄为60周岁;
2.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则本附加合同的满期年龄为88周岁。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了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尊享福产品组合主要保什么:
1.120种重疾,最多可赔六次,首次可赔基本保额、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最大者,第二次到第六次每次可赔基本保额;
2.40种轻症,最多可赔六次,每次可赔20%基本保额;
3.20种特定疾病,可赔一次50%基本保额;
4.15种少儿疾病,可赔一次基本保额;
5.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最大者;若被保险人18周岁后身故,则可赔基本保额、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最大者;
6.被保险人重疾豁免责任,即被保险人若罹患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那么剩余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尊享福产品组合提供的可选附加险:
1.可选国寿附加尊享福两全保险: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可赔本附加险已交保费和本附加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18周岁至41周岁身故,可赔160%本附加险已交保费和本附加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41周岁至61周岁身故,可赔140%本附加险已交保费和本附加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61周岁后身故,可赔120%本附加险已交保费和本附加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可返还主险和本附加险已交保费之和;
2.可选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优享版)(少儿):
(1)可保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附加险基本保额;
(2)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可赔附加险基本保额;
(3)自驾车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可再额外赔一份伤残等级对应比例*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基本保额;
(4)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可再额外赔一份伤残等级对应比例*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基本保额;
3.可选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至尊版)-少儿:
(1)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附加险基本保额;
(2)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可赔附加险基本保额;
(3)自驾车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可再额外赔一份伤残等级对应比例*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基本保额;
(4)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可再额外赔一份伤残等级对应比例*附加险基本保额或附加险基本保额;
4.可选国寿附加尊享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保60种特定疾病、15种少儿疾病豁免,即若被保险人罹患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特疾或少儿疾病,则剩余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5.可选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保120种重疾、身故、身体高度残疾豁免,即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则剩余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6.可选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保120种重疾、身故、身体高度残疾豁免,即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则剩余保费可无需再继续缴纳,但是保障仍旧有效;
7.可选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可保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可赔本附加基本保额和个人账户价值的较大者;18周岁至41周岁身故,可赔160%本附加基本保额和个人账户价值的较大者;41周岁至61周岁身故,可赔140%本附加基本保额和个人账户价值的较大者;61周岁后身故,可赔120%本附加基本保额和个人账户价值的较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