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保险大家了解多少呢?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的知识,以天津市为例,根据医疗类别、医院级别、参保人员确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和儿童。在结算年度内,发生18万元以下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基层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在安置年度内,79岁以上老人按照报销范围发生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的报销率为50%。二级医院的报销率为60%。基层医院没有制定报销标准,报销率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报销率50%,三级医院报销率500元,二级医院报销率300元,报销率55%,一级医院报销率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