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健康保保障内容为:
1.医保外住院自付费用保障,扣除两万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7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40%,最高可报销一百五十万;
2.医保外住院药品及耗材费用保障,扣除两万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60%,特定既往症人群可报销40%,最高可报销一百万;
3.特定高额药品保障,扣除两万免赔额后,健康人群可报销70%,在投保开放日之前经过医保部门认定备案为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白血病、系统红斑狼疮三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给付比例为40%,最高可报销五十万;
4.特殊疗效药品保障,扣除一万免赔额后可报销70%,最高可给付报销三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