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和意外险同时买了后若出险,需先报案,然后准备报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1.报案: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需及时报案,比如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报案,一般建议在48小时内报案;
2.准备报销材料: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备好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意外事故证明、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果住院做了CT、超声、心电图等检查的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如果是身故理赔,则一般需备好被保险人的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机关销户证明,加上户口本、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如果是残疾理赔,则一般需备好伤残鉴定表格、个人住院检查报告;
3.提交报销材料:被保险人出院后,将报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如果是理赔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备好后即可提交给保险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平险和意外险是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的,那么可以先在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申请报销,保险公司会出具理赔分割单,报销申请人拿着理赔分割单和其他所需材料再前往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即可;
4.等待审核:保险公司审核员审核报销材料;
5.确认理赔方案:学平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申请报销理赔,但是有限制,即:
(1)医疗费用报销:学平险和意外险不可以重复报销,也就是说,如果已经用学平险先报销了一部分的医疗费用,那么再使用意外险报销的话,是不能对学平险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再次进行报销的,而只能对学平险还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2)意外身故理赔:学平险和意外险可以重复理赔,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险金,学平险和意外险加起来理赔的金额不能超过一个限额,即十岁以下不得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得超过五十万;
(3)意外伤残理赔:学平险和意外险可以重复理赔。
一般来说,医疗费用报销是可以在扣除已经用基本医保和其他的医疗保障报销过的医疗费用和免赔额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报销,通常可报销80%-100%;意外身故保险金可赔保额;意外残疾保险金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保额,即一级伤残可赔100%保额、二级伤残可赔90%保额、三级伤残可赔80%保额,以此类推;
6.理赔:审核通过,案件无异常,则保险公司审核员会上报审核结果和方案,并由专人签批后,保险公司即可进行理赔,理赔金一般会打入被保险人或身故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7.结案:保险公司理赔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