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是事先拟订的。一般来说,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提前拟定的,通常由三个部分组成,包括基本条款、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也叫做特约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约定,属于一种定式合同,内容复杂,专业性强。保险公司在提前拟定了保险条款后,投保人只需要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思即可,这也是保险合同具有附和合同的体现。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的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以及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合同自行设计制定,然后再送往银保监部门进行审批备案的。但是也有一些保险险种会先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几条标准条款,再由各保险公司选择使用,不可修改,比如交强险、重疾险的必保28种重疾和3种轻症条款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