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须为交强险所承保,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保险公司交通强制险担负垫付的范围内,如果是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害、被保险人的资产及被保险机动车辆上的资产遭受的损害等情况,则不能通过交强险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为了救助受害者,必须先垫付救助费用。
有交警部门出具的医药费作为垫付单,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有必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受害人就诊项目为抢救费用,且已经发生:对需要救助的被害人,救助费用已支出,并由医院出具救助费用凭证及详细条目。
交强险垫付的所需资料是什么?
交强险垫付的所需资料:
1、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付款单据
2、交通警察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鉴定书中需要说明车辆的过错);
3、医院出具的医疗记录/诊断书,以及抢救费用明细。
4、医院账户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投保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
6、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