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非农户籍的新生儿在其出生后3个月内,监护人按首次参保人员相同办法到户籍所在地区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缴费的次月起至本医保年度末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出生超过3个月的当年度不再办理参保手续。
宁波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未成年人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请参保登记表》(表格可通过市劳动保障网下载或向社保站领取),进行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