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保险惠赢人生保险条款如下:
1、养老保险金: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至被保人年满106周岁,每年领取养老金为基本保额的*10%。
2、生存保险金:被保人未满59周岁,自第6个保单年度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每年领取生存金,基本保额*10%。
3、祝寿金:投保时未满55周岁,被保人年满75周岁后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按照已缴纳保费之和领取祝寿金。
4、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最大者。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