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我国从 2015 年正式实施 「 存款保险制度 」,我们存款的已支付保费和利息都能保。
我国大陆设立的银行,强制要求按一定比例交纳存款保险;但境外金融机构(包括其他国家、港澳台地区在大陆设立的)则不受存款保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