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如果您因为种种意外而失去缴费的能力,比如养老保险,剩余所要缴纳的保费怎么办?比如孩子的教育金保险,如果父母发生意外,孩子未来的保费怎么办?保险合同中有一种“保费豁免”条款,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增添这一条款,会让您的保保险系数成倍增加。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纳的保险费,同时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不同的产品对于保费豁免的情况是不同的。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那么就是在投保人因意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豁免保费,通常此条款更适合投保人为自己购买保险。当主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很适合子女为父母投保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的情况。譬如,父母为子女投保,父母是投保人,子女是被保险人,如果选择附加豁免保费条款,当父母发生身故或全残事故时,剩余的保费就可以不用缴纳,但是子女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保险责任,因此豁免保险体现了保险的人性化,同时也体现了寿险的意义和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