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大疾病是哪些?
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按比例自付参保患者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
参保人员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经批准转往外市发生的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出15%。
那么,太原医保重大疾病是哪些?小编提醒,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关于大病的政策有所不同。
首先,大病是个相对概念。花费数千元看一场病,可能对于一个低收入家庭而言,就是一场大病。而太原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概念上的大病,则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确定的,目前有30种,包括血友病、慢性白血病、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晚期术后化疗等。
纳入太原市新农合报销的大病,目前有20种,分别是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