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境)定居:
(1)《基本养老保险清退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按需提供参保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人银行账户信息;
(4)出国(境)定居证明(官方文书、护照、通行证等);
(5)委托办理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委托律师函等。
(二)退休前死亡:
(1)《基本养老保险清退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按需提供参保人、申请人、领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人银行账户信息;
(4)死亡证明(医疗机构死亡通知书、公安部门销户证明、 火葬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等);
(5)领取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民政部门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等);
(6)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说明表(加盖单位公章、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领取人按手印等)。
(三)特定人员退休:
(1)《基本养老保险清退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按需提供参保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人银行账户信息;
(4)退休审批表(适用于本省公务员、非本省财政经费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