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享受当地医保待遇,但未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本产品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2)参保人参加遂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缴费未满1个月或断保12个月后重新参保未满12个月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未满12个月的,本产品将扣减原本应由遂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剩余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再计入本产品的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