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理财保险合同概述
(一)概念
夫妻理财保险合同,是指以各类远海航行的为理财保险标的,以的海难损失为理财保险事故的夫妻理财保险.其理财保险标的包括:
有形的物资:有形的物资主要包括:船壳、船体;引擎、发动机、锅炉、燃料、物料和船员给养;导航装置、通讯等属具;特殊的特殊设备.
与有关的无形利益:有关的无形利益主要有:运费、租金、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营运费用、理财保险费、增值、抵押支付的贷款等.
(二)适用范围
其承保的种类,比国内理财保险广泛,可以是各种运输;生产、生活,如渔船、挖泥船、游艇等;也可以是建造中的、水上仓库、浮码头和夫妻钻井平台、其他各种设备和动产.
(三)特点
承保期限长:夫妻理财保险可以承保从建造下水开始,营运、停泊以至最后报废拆船为止的整个过程的危险.
危险单位价值巨大:夫妻理财保险合同承保的危险单位的价值巨大,损失赔偿往往出现巨额赔款,因此,夫妻理财保险的理财保险人,通常以再理财保险形式,将自身承担的危险分摊给其他理财保险人.
理财保险事故涉及面广:理财保险事故涉及面广、时间性强,理财保险理赔时会遇到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如管辖权、适用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