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寿险中,最简易的形态是定期团体寿险,它在一定的时期(例如1年内)向员工提供死亡给付。理财保险人一般按照被理财保险人团体的平均年龄确定理财保险费,团体平均年龄受到进出团体的员工人数和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制约,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团体理财保险的理财保险金额的确定有多种方法。一是均等法,即为所有员工提供同等的理财保险金额。二是职位法,即根据员工的“身份”分别投保不同数额的理财保险金额。
参保员工享有自由选择受益人和合同相关权益的权利。大多数团体定期理财保险合同提供权益转换的利益。所谓权益转换,是指当被理财保险人离开投保单位时,原合同中赋予个人的理财保险利益可以转换成个人理财保险利益,使原合同的保障利益能够由个人带走。
为了鼓励企业和雇主购买团体理财保险,各国政府普遍提供税收优惠。例如,美国国内收入法中,对团体定期寿险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理财保险费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作税基扣除,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团体理财保险费,在一定限度内不作为个人的实际所得,计入个人税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