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襄樊政发[2006]51号文中的第二条规定:公务员不在生育保险征收范围之内,故公务员生育保险待遇也不在我市现行政策调解范围之内。若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可按襄樊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襄劳社[2007]10号)文件相关规定,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费用。若有相关疑问,请拨打电话:360432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