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共享荣耀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50种特定疾病、100种重疾保障,还有身故保障。
太平附加共享荣耀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
应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附加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