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龙生鸿瑞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和航空意外身故保障,满期还有返还。
建信人寿龙生鸿瑞1号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类型: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
保障期限:5年。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第(1)项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下列第(8)项至第(16)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或参与殴斗;
(9)被保险人猝死;
(10)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
(12)被保险人因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流产或分娩;
(13)被保险人搭乘观光客机;
(14)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搭乘民航客机的规定;
(15)民航客机自始发地出发后,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脱离民航客机后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16)被保险人处于民航客机中专门用于放置货物的部分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但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