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月11月5日,新定义正式发布,2021年2月1日,重疾新规下的重疾险产品正式实施,接下来介绍下重疾新定义的修订历程。
第一次重疾定义的发布可追溯到2007年,这一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规范》,对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保障的主要病种进行了统一,规定的所有的重疾险产品其合同条款的前25种疾病是一致的,而这25种重疾占到了保险公司重疾险理赔总数的95%以上。此次,重疾定义的发布,对促进重疾险快速发展,提升用户对重疾险的认知有着重要的作用。
经过13年的发展,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前进,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用户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于是,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启动了重疾定义修订项目。2020年6月1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6月2日起,旧定义产品不再接受报备。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