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惠保作为一款普惠型医疗保险,能对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效的补充,保费交一次可保障1年,在这一年的保险期间内能为被保险人提供医保内医疗费用、高额特定药品费用的保障报销。
报销费用及其报销细则具体介绍如下:
1、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约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并产生杭州市医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社保结算,扣除2万免赔额后,剩余的自费部分可按80%的比例报销,一年内最高可报销100万元;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被保险人生病或意外受伤,经指定的专科医生诊断,需要使用该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治疗,对于其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实际支出的关于该险特药目录中药品的费用,经医保结算,扣除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剩余自费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项费用报销的免赔额指的是年度共享免赔额,即在保单年度内所产生保障范围内的合计医疗费用,需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