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保险一般是在当地医保局进行报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患者需要先申请基本医保报销,报销完成之后再办理大病医疗二次报销手续,否则是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提交相关材料给医保局之后,还需要等待医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会发放大病医保二次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