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增额终身寿险是弘康人寿旗下的一款终身寿险。
保险责任:
一般身故/全残:
(1)18岁前,身故或全残,则可赔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
(2)18随后,缴费期满前身故或全残,则可赔付已交保费*给付系数(18周岁至40周岁为160%、41周岁至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和现金价值较大者;
(3)被保险人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或全残,则可赔付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年度有效保额的最大者。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