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人寿财聚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期满可领取满期金。
海保人寿财聚鑫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类型:生死两全。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除“2.1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1.4等待期”、“4.3效力中止”、“5.2保险事故通知”、“6.1犹豫期”、“8.5年龄、性别错误”、“8.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脚注1意外伤害”中文字突出显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