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险又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它主要侧重于在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老年疾病或死亡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提供照顾保障和经济补偿。
2016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覆盖长期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
2022年九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管理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制度的指导意见》,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加到49个。
2020年11月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条件标准有哪些?
1.丧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包括无法自主实现起床、睡觉、穿衣、脱衣、洗澡、吃饭等日常基本活动能力。
2.医学上的长期护理必要。被保险人被认定为有必要进行长期专门护理人群,具有医学上的必要性。
3.认知能力存在障碍。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一方面存在认知能力障碍,就会被认定为需要进行长期护理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