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不足一年是不可以领取的,目前,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失业保险领取月份计算:
1、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5、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符合领取条件以后,失业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证申领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前往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