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宜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请参见以下介绍。宜昌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据了解,宜昌市生育职工生育费用的报销条件是,参保职工生育费用已足额支付满12个月以上,职工出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P>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子女,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被保险单位可以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P>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子女,正常缴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符合国家规定的,被保险单位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提示:宜昌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综上所述,宜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有两个条件,即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职工出生符合国家规定,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单位为生育职工足额缴费满6个月但不足12个月的,只可享受相关的生育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