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聚财网 > 投保问题问答 >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简介?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简介?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承保城乡居民家庭财产的,兼有补偿保险事故经济损失和保险期满给付金额双重性质的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与家庭财产保险相同。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交付保险储金,以其利息作保险费。保险期限为3年、5年两种。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一次赔付数额未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单继续有效,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并由保险人出具批单,下年保险期终止应是原定的保险金额。全损后被保险人添置财产要求继续保险的,应补交当年的保险费,未到期的保险单继续有效。保险期满,无论是否已作保险赔偿。保险人均将原交保险储金金额交付被保险人。

保险(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