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被保险人若在以下医院确诊或治疗保险合同约定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1.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的医疗机构;
2.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A级病房;
3.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4.其他保险合同约定不认可的医疗机构。
重疾险一般会在保险合同中说明可承担理赔责任的医院,被保险人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确诊或治疗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重疾险才会承担理赔责任,通常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基本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或者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受伤者或患病者提供住院治疗、且有合格的医生或护士提供全日24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